依据《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乐师院 [2022]93号)和特殊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,经学生个人申报和学院评选,评选出研究生一、二、三等优秀奖学金各1名。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五天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班主任联系,电话:13698383246(梁剑)。
一等奖学金 黄丕丕(学号:21202204511****)
周 波(学号:21202304511****)
二等奖学金 石健萍(学号:21202204511****)
刘秋池(学号:21202304511****)
三等奖学金 杨碧雪(学号:21202204511****)
李沁兰(学号:21202304511****)
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
2024年11月20日